第667章 降维打击(第2页)
最远也就能射五十米。
可是我截短后的火枪也能射五十米,不过我这五十米是最佳杀伤距离罢了,而这差别可就太大了。
其实这种改良后的马战火枪所发射的弹丸,在贯穿了人体后,在一百米内仍有不弱的杀伤力。
再者说。
我的火枪破甲能力确实下降了,可你只有一副可怜巴巴的皮甲,甚至于,很多游牧民出身草原骑兵压根就没有甲。
大夏天。
只有一身单薄的衣衫,这一片金属弹幕在马背上射过去,那就是一个个血葫芦。
可问题来了。
你手里那软趴趴的骑兵弓,所发射的二两重铸铁箭头,能身穿我身上厚实的棉甲么
看着伤亡惨重的敌骑,神清气爽的沈烈,在心中默默的念叨着:这就叫……武器的代差呀。
这代差有多大呐
反正这玩意,在欧洲只有财大气粗的雇佣兵才装备的起,比如最著名的黑衫火枪骑兵团。
便是一支雇佣兵。
再后来。
在两百年后的欧洲,面对着火枪骑兵雇佣兵团的威胁,连无敌的拿破仑军团都被打的遭不住了。
拿破仑被各种雇佣兵军团,还有容克贵族火枪骑兵团打的实在受不了,只好牺牲了轻骑兵的机动性,下令给麾下损失过于惨重的轻骑兵,配上了笨重的胸甲和铁头盔。
沈烈在心中琢磨着。
这武器的代差……
大概也就两百多年吧。
战马嘶鸣中。
战局突变。
尚在激战中的两翼明军士气大振,而慌乱中,见中路溃败的兀良哈人军心大乱,在混战中开始调转马头。
抱紧了马脖子,这些狡猾,毫无信用的机会主义者们,如往常一般见势不妙,便不顾上再围剿李如松部。
成群结队的草原骑兵,操控着马匹,撒开了四条腿,开始潮水一般向着长城沿线的碍口逃走。
此时。
从沈烈牙缝里憋出了一个字:杀!
轻夹马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