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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篇 不朽 第十章 我为宇宙(第4页)

    ‘我为宇宙’,每次施展,最低得持续约9秒。

    施展最低能量标准、最短时间,以幽海分身的九万多公里神体,仅仅能够施展10次……神体便会完全燃烧殆尽!

    太离谱,太逆天,不过,我喜欢。罗峰双眸炽热。

    不朽级幽海分身,那可是比逐虫王还强大。

    神体

sp;神体振幅需超30倍!

    又燃烧神力!

    这种状态……就算正常战斗,罗峰都能力压不少宇宙尊者。更别说仅仅一招就消耗掉九万多公里神体的十分之一!如此庞大的神体能量瞬间消耗掉,施展出‘我为宇宙’这一招,这一招威能到底多强。

    在真正施展之前,罗峰都无法想象。

    总之,很逆天的一招。罗峰暗道,不朽幽海分身,可是比很多宇宙尊者神体都强。很多宇宙尊者都是几米高、几十米高,也就是说……绝大多数宇宙尊者神体燃烧,都无法支撑这一招。唯有体积庞大者,才能施展这一招。

    威能得多强

    无法想象!

    而且天赋秘法‘我为宇宙’这一招的奥妙,罗峰现在更是连一星半点都不懂,犹如天书般,幸好那施展方法犹如刀刻般深深烙印在意识中。

    ******

    怎么办

    怎么办罗峰苦恼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