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篇 第四十二章 罗峰的传音(第1页)
王明义面如死灰,“她知道。”
文哥把文件装进公文包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等人一走,王明义就拼命拍打着窗口,大喊,“我要见李警官,我要话对他说,......”
大约过了二十分钟,终于有人走过来,凶他,“干什么?”
“麻烦帮我叫下李警官,我真的有话和他说,特别重要,真的......”他大着声音,语气极尽讨好,这辈子即便是在乡下,也没有这么卑微过。
要是让他知道背后害他的那个人是谁,一定让他死。
反正他已经坐过牢了,名声前程都毁了,也不妨碍他再出去杀个人,他把牙齿咬了咯咯作响。
那个警察想到他曾经是李警官的妹婿,最后还是去帮忙去找了人。
李旺冲冲过来,坐在王明义的面前。
王明义急切的说道:“大哥,有人蓄意害我,真的!他们逼我签下了房子的赠送文件。”
李旺听到这句,气得立即站了什么来,“什么?房子赠送给谁了?”
“王......王春花。”
“很好!很好!”李旺磨了磨后槽牙,“那你让李琼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将来住哪?”
“是他们逼我的,说如果我不签,就把李琼也拉进来。”王明义谎言张口救来。
李旺握着拳头的手松开,怒道:“我还在呢,谁敢,你的脑子被驴踢了吗?”
“我当时也是心急,她还怀着孕呢,我怕她受到伤害。”王明义开始打感情牌。
李旺当然知道有人提前布了局,“刚刚逼你签文件的人是谁?”